这段时间一直在传的村民私自建桥收费被判刑事件,真的太让人无语了。
事发地为吉林省洮南市,村民黄德义兄弟五人,祖上就以摆渡为业。后耗资13万元,将13条铁皮船连在一起,搭上木板形成浮桥供人车通行。
(相关资料图)
据黄德义自己说,附近村民基本是不收钱的,愿意的就给,一般的过路人,也没有说不给钱就不让过的情况。
这个说法在村民和村干部中也得到证实,一位开店铺每天都要过桥的村民李某某,一共给了黄德义两万多元,黄德义被判刑后司法机关将钱退给他,他又将钱给了黄德义,可见公义自在人心。
但2018年,黄德义的浮桥却被强行拆除了,2019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两年缓两年,17名亲戚除小孩外都被判刑了(黄德义语)。
而他们挣了多少钱呢?法院判决书写道:52950元。
还有比这更冤的吗?但这还不是最冤的,据大河报-豫视频记者电话采访黄德义的说法,桥建好后第二年,当地水利部门就以非法建桥为由,开始对桥罚款,2015年和2016年,其哥哥各交了1万元,2017年因觉得不挣钱,就没有交,但水利部门仍然到学校找到他,他借了些钱,才把1万元罚款给交了。
然后2018年10月,桥就被拆了,次年初黄德义及多名亲属被采取刑事措施,最后判刑。黄德义本来是老师,之后老师也当不成了,四处打工。后来他到处申诉,均被驳回,直到事情闹到网上后,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才终于受理,表示将严格依法办理,黄德义终于迎来了转机。
根据《农民日报》7月5日的评论,2018年浮桥被拆后,群众出行难题并未得到解决,有村民去河对岸种地、运货要多绕70公里路,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程得走3个多小时。
很明显你就能看出来,这个浮桥能够给村民解决大问题,而且黄德义家是祖祖辈辈靠这个吃饭的,怎么到了现代社会反而不准别人吃了呢?当地的管理者究竟是怎么想的?难道真的是以罚款为目的,罚不到就乱整?希望组织部门能好好查查。
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个印象非常深刻的事,成都古镇黄龙溪也有一个轮渡,行人、汽车都可以坐轮渡过江,车辆每次10元,行人不清楚。我第一次看到感觉很新鲜,本来不去对岸的,都把车子开上去“洋盘”了一次,后来又多次向朋友推荐,很多朋友都专门去“洋盘”了。
今年再去的时候,发现轮渡没了,原来在下游不远处,一座大桥已经建好了,轮渡也自然走进了黄龙溪的历史里。
所以这是自然淘汰,没有人去强迫人家轮渡不准开,只要有需求,合法经营即可。本来我对这件事看着就看着,没怎么关心,因为我想闹到这样了,公平正义也该出手了吧,但今天看到黄德义判刑的判决,却觉得不能不说说了:
“私自建船体浮桥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……私自建固定桥(即浮桥)……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”,这个逻辑不太好理解,我查字典“拦截”的解释是“中途阻拦,使不能通过”,没有浮桥,车辆会从那里经过吗?显然不会!既然不从那里过,那也不存在“中途拦截,使不能通过了”,这个罪名是怎么定上的呢?
还有这个私自,他家既然祖祖辈辈都在这摆渡,旧社会可以,新中国可以,怎么突然就变成私自了?难道真的是罚款没跟上才私自的?修桥补路自古以来就是最典型的善行,就像以前小学生天天都幻想搀扶老奶奶过马路,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一样,朴素而天经地义,没想到今天竟然成了一种罪行,这种截然相反的诠释是不是太过魔幻?
希望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严格办理能让人民看到希望。